违建只发了一次权力义务告知书就拆了 违法吗-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房产纠纷

仅发了一次权利义务告知书就拆除违建,是违法的。

在拆除违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查处违法建筑的法定程序包括多个环节,且这些环节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其中,“告知”义务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拆除的依据。

具体来说,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包括约谈、询问、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并给予当事人寻求权利救济的期限。只有在这些程序都履行完毕,且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而仅发了一次权利义务告知书就进行拆除,显然没有履行完上述法定程序,因此是违法的。如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包括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等。

综上所述,仅发了一次权利义务告知书就拆除违建是违法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