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抚养费不给,即使被执行人已被法院拉黑(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不支付,申请人可通过多种法律途径继续追索抚养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 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措施:法院有权采取很多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 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适用条件: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但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 其他辅助措施
- 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虽然这不是法律程序,但有时通过家庭成员、亲友或社区调解员的调解,或者双方直接协商,也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 申请支付令:如果抚养费支付义务是基于明确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申请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抚养费。
我建议,你可以先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无效,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你可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你也可以咨询法院或专业律师,了解更多关于追索抚养费的法律程序和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