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服务许可法律依据-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合同纠纷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服务许可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 法律依据

  1.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该决定中的第102项明确指出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为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并规定了由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 总结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服务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经营性清扫活动。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清扫服务的专业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