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而未见的要约是否生效-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合同纠纷

至而未见的要约是生效的。在我国,要约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原则。具体来说,如果要约以非对话形式(如邮寄等)发出,那么它会在到达受要约人能够控制并且按照一般情况应当知道了解的地方时生效。这意味着,即使受要约人尚未实际看到要约的内容,但只要要约已经到达其能够控制并应当知晓的地方,要约即视为生效。

例如,如果你通过邮寄方式向某人发出了一份要约,该要约在其邮件到达对方邮箱或收件地址时即生效,而无需等待对方实际打开邮件查看内容。因此,在至而未见的情况下,要约仍然是有效的,受要约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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