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项是什么-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并不存在第三项的具体规定。

一. 法条原文及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原文为:“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该法条仅包含一项内容,即关于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并未分为多项或包含第三项的规定。

二. 法条适用场景

  • 此法条主要适用于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情况,是对该类股票发行和交易的一种特殊规定。由于B种股票的发行对象和认购、交易的币种与A股存在差异,因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其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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