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法那条符合成员-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婚姻家庭

关于您提出的“迁入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法那条符合成员”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通常依据的是地方性的法规或政策,而非全国统一的法律条文。不过,虽然各地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但大体上都会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为例,一般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保留和丧失,会依据以下几种情形进行界定:

一、资格取得

通常,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会自动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 本村(居)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 与本村(居)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居)的;
  3. 本村(居)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村(居)的;
  4. 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居)的;
  5. 其他依法将户口迁入本村(居)并经村民会议或相关程序同意接纳为成员的。

二、资格保留

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正在服刑的人员,通常会保留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三、资格丧失

同样,也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如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入国家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序列、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且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等。

四、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情形外,还有一些情况下会交由村民组会议讨论决定。例如,对于户籍在本组但生产生活不在本组、未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不以本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可能会被视为空挂户,不界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综上所述,要确定迁入户口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或政策,并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迁入情况和地点,建议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