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时空性和空间性主要体现在刑法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上。
一. 时间效力
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通常指刑法在什么时间内对何种行为具有效力。不过,这一内容并非用户问题的重点,且一般不存在争议,即刑法通常对其公布实施后的行为具有效力。
二. 空间效力
领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意味着,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应当受到我国刑法的管辖。
旗国主义原则: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在我国船舶或航空器内发生的犯罪行为的管辖权,无论这些船舶或航空器位于何处。
效果原则:根据同一法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一原则强调了犯罪行为或结果与我国领域的联系,只要其中之一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我建议在理解刑事犯罪的时空性和空间性时,要重点关注刑法的空间效力,特别是领土原则、旗国主义原则和效果原则的应用。这些原则对于确定刑法的适用范围和管辖权限具有重要意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