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满十六岁骑电动车被开门杀了责任怎么划分”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满十六岁骑电动车上路本身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行为,因为该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一违法行为在责任划分时会被纳入考量。
接下来,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具体来说:
对方明显过错情况:如果对方(如开门者)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如未观察路况就突然开门,而未满十六岁的电动车驾驶者没有其他违规行为(除了年龄未满这一违法事实外),那么对方可能要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但考虑到未成年驾驶者的年龄因素,其也可能因违法骑行而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情况: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比如未成年驾驶者不仅年龄未满还超速行驶,而开门者也未尽到观察义务,那么责任就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先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之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未满十六岁骑电动车被开门杀了的责任划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既要考虑未成年驾驶者的违法行为,也要分析对方开门者的过错程度。最终的责任划分应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