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结论是属于犯罪中止。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而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针对您描述的具体情况,即入室盗窃时在撬锁过程中听到脚步声而放弃,这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因为:
因此,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行为人在撬锁过程中因听到脚步声而放弃盗窃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