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柱砸死人,责任应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若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包括冰柱)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冰柱从建筑物上坠落并导致人员死亡,除非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他们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 责任追偿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赔偿后发现有其他责任人,他们有权向这些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冰柱坠落是由于其他人的过错导致的(例如,某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冰柱坠落),那么赔偿后的责任主体可以向这些实际过错方追偿。
三. 特殊情况
- 若冰柱是从某个具体的、可识别的建筑物上坠落的,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除了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外,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他们也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我建议,对于此类事件,应首先调查清楚冰柱坠落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以便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同时,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也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