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时,应明确指出对方存在的过错行为,并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表述
- 基本表述:在诉讼请求中,应直接表述为“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被告)不分或者少分”。
- 明确过错行为:需具体指出对方存在的过错行为,如“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被告与他人同居/重婚,以及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 实际应用
- 在撰写起诉状时,应将上述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明确写入,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 同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的过错行为,以便法院在审理时能够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建议在提起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时,务必确保自己的主张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