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军人的就业应当受到重视。具体来说,该条规定了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包括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创业扶持等政策,以及为退役军人提供多样化的就业创业平台和服务等。这些措施都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就业的重视和支持。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