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不是部门法,而是一部综合性法律。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地位与性质
法律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 它于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性质:
- 部门法通常是指调整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例如,刑法是调整刑事关系的部门法,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部门法。
- 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涵盖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涉及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多个环节和方面,因此它是一部综合性法律,而非仅针对某一特定环节的部门法。
二. 法律内容与特点
内容全面: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十章110条,内容全面、翔实,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各个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理念先进:
- 该法主要体现了“大卫生、大健康”以及“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理念,旨在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权利保障:
- 法律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并坚持公益性原则。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三. 法律意义与影响
法律意义: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巩固医改成果、提升公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影响:
- 该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疗卫生行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同时,它也为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不是部门法,而是一部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具有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它涵盖了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多个方面,为公民的健康权利提供了全面的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