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产假哺乳期间是可以参与评优的。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也不得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这意味着,女职工在产假和哺乳期间,其职业发展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她们有权参与单位的评优活动,并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因此,如果女职工在产假哺乳期间表现优秀,完全符合评优的条件和标准,那么她应该被纳入评优的考虑范围,并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荣誉和认可。用人单位也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女职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确保她们在职业发展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