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逃失联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虚开吗-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2-25 经济纠纷

走逃失联企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开具则属于虚开行为。

一. 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发票的性质

走逃失联企业,由于其已经失去联系或无法找到,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确保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企业开具的发票很可能被视为虚开。

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

  1. 个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单位责任: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 我的观点

走逃失联企业由于已经无法联系或找到,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我建议企业和个人在交易过程中,务必确保交易对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接受此类企业开具的发票,以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