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资并非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而是由实习生所在的实习单位(用工单位)支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实习工资支付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对于实习生而言,其实习期间的工资(或补贴)应视为其劳动所得,应由实习单位(用工单位)支付。
-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其主要义务是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但这里的“劳动报酬”指的是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由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而实习生的工资并不属于这一范畴。
二. 实习工资与劳务派遣工资的区别
- 实习工资是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其支付主体是实习单位。
- 劳务派遣工资则是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从用工单位获取劳动报酬后,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
三. 实习工资的性质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三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虽然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可能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实习期间的劳动付出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即实习工资。
综上所述,实习工资并非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而是由实习生所在的实习单位(用工单位)支付。这是基于实习工资的性质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与实习单位之间的不同义务和责任而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