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这条规定主要阐述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即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来说:
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这些商品和服务不会对其人身安全造成任何威胁或损害。例如,商品应无有毒有害物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其财产安全得到保障。这包括商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因为质量问题导致财产损失,服务过程中也应确保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害。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条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基本的权益保障,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