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67条完整内容-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六十七条的完整内容是关于自首的规定。以下是该法条的详细内容:

一. 《刑法》第六十七条:

  1.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条法律条款主要规定了自首的三种情形以及对应的法律后果。第一种是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自首;第二种是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视为自首;第三种是虽然没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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