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长不公布帐目违法。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并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布的事项,其中包括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公布的频率和真实性要求。
二. 具体分析
- 村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这一制度是为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公布事项的范围:该法条明确列举了应当公布的事项,其中包括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生产队长作为村民委员会的一员或下属,其管理的帐目如果涉及村民利益,也应当属于公布的范围。
- 不公布的法律后果:如果生产队长不按照法律规定公布帐目,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三. 结论
因此,生产队长不公布帐目是违法的。生产队长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帐目,接受村民的监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