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调岗再证明调岗的合理及合法性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调岗的法定程序
- 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调岗。这意味着调岗应当先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 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
二. 先调岗再证明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
- 程序颠倒:公司先调岗再证明调岗的合理及合法性,实际上是将法定的协商和书面形式程序置于了调岗之后,这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 劳动者权益受损:如果公司未经协商或未采用书面形式就擅自调岗,然后再试图证明调岗的合理及合法性,这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工资、职位、工作内容等可能因此发生不利变化。
- 法律风险:公司这种做法也面临法律风险,因为一旦劳动者对调岗提出异议并诉诸法律,公司可能会因程序不当而承担不利后果。
三. 我的观点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岗,即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再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需要进行调岗,应当提前与劳动者进行沟通,说明调岗的原因、目的和具体内容,并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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