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被申请人可以复印已结案仲裁开庭笔录。
一. 分析说明
一般规定:根据仲裁的通常做法,开庭笔录作为仲裁程序中的一部分,记录了仲裁庭审的全过程,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的提交与质证、仲裁庭的询问等。这份笔录对于了解仲裁庭审情况、核实仲裁裁决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被申请人权利:作为商事仲裁的被申请人,有权了解仲裁庭审的详细情况,包括查阅和复印开庭笔录。这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体现。
仲裁机构义务: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结束后,应当妥善保存开庭笔录等相关资料,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查阅或复印服务。当然,具体的查阅和复印程序可能因仲裁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原则上,被申请人是有权复印已结案的仲裁开庭笔录的。
二. 法律依据
三.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商事仲裁被申请人可以复印已结案的仲裁开庭笔录,这是其作为仲裁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如需复印开庭笔录,建议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遵循仲裁机构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