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回去报道。针对您提出的“犯了掩饰隐瞒罪判了刑之后说迁送回去报道可以不回去吗”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刑满释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此时,罪犯已经恢复了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刑满释放人员必须到司法所或其他机构报到。但是,如果刑满释放人员需要办理户籍登记或迁移等手续,可能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登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满释放人员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履行的义务。
二. 缓刑的情况
如果您提到的“迁送回去报道”是在缓刑期间,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意味着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也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在缓刑期间,必须按照要求报到并接受监督。如果不按时报到或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导致缓刑被撤销并执行原判刑罚。
三. 不回去报道的后果
如果您在缓刑期间不按时报到或违反相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有权向原审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一旦缓刑被撤销,您将面临原判刑罚的执行。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报到,但如果不办理户籍登记或迁移等手续,可能会给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例如,无法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等需要身份证明的业务,也可能影响享受相关的社会福利和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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