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下游构成洗钱罪吗-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上游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下游不构成洗钱罪。洗钱罪的成立,是以上游行为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当上游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时,下游行为才有可能构成洗钱罪。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洗钱罪的前提

  • 洗钱罪的成立,必须以上游行为(即产生用于洗钱活动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前提。这是洗钱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之一。

二. 上游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如果上游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即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下游行为(即洗钱行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因此不构成洗钱罪。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这些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类。只有当这些上游行为构成犯罪时,下游的洗钱行为才有可能构成洗钱罪。

综上所述,上游行为如果达不到犯罪的程度,那么下游行为就不构成洗钱罪。这是因为洗钱罪的成立必须以上游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前提。因此,在判断下游行为是否构成洗钱罪时,必须首先判断上游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