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加盖签名章时应在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
一. 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具体要求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5.3规定,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位置与空格:签名章需置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下,空二行后右空四字进行加盖。同时,签发人的职务应左空二字进行标注,确保签名章上下居中排布。
日期编排: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位置编排成文日期。
签名章颜色:签名章通常使用红色。
二. 联合行文时的特殊要求
在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且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三. 特殊情况处理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综上所述,加盖签名章时确实需要在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这是公文格式规范中的重要要求。我的观点是,在处理公文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和规范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