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损失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一. 法律依据与解释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 解释:违约金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受损方的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以更充分地弥补其损失。
二. 实际操作与举证
- 主张增加违约金的条件: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因违约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可得利益的减少等。
- 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考量:在决定是否增加违约金以及增加的具体数额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种因素,以确保裁决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 结论与建议
- 结论:当合同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损失时,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受损方应积极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和数额。同时,也应了解并遵循法律程序,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