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发生油污该侵权人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李世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侵权纠纷

关于“路面发生油污该侵权人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结论前置

在路面油污导致摔倒受伤的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受害者承担,以证明其受伤与路面油污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如道路管理部门、特定商户或个人)存在过错。若道路管理部门无法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具体分析

  1. 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 受害者需要证明其摔倒受伤是由于路面油污导致的,这通常可以通过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就医记录等证据来支持。
    • 受害者还需要证明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过错,比如道路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清理油污,或者特定商户或个人乱倒油污且未清理。
  2. 道路管理部门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因此,如果道路管理部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按照城市道路的日常清洁标准及频率来清洁事故路面,或者未能提供具体的巡回保洁制度和事发当天的保洁记录,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特定商户或个人的责任:

    • 如果油污是由特定商户或个人造成的,比如餐馆乱倒油污且未清理,那么该商户或个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 受害者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该商户或个人的过错行为。

举例说明

假设某市民在市政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因路面遗有油污且滑倒受伤。该市民可以收集现场照片、监控视频以及就医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道路管理部门(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道路管理部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则法院可能会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路面油污导致摔倒受伤的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受害者承担。同时,道路管理部门和特定商户或个人也可能因其过错行为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