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谈话处置问题线索的是否可以询问证人-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行政纠纷

在谈话处置问题线索的过程中,是可以询问证人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规依据

根据《监察法》及相关规定,谈话是审查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言词交谈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以及调查取证的一项措施。而询问,则是审查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交谈方式,就有关情况向证人(或被害人)进行调查了解的一项措施。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具体应用

  1. 谈话与询问的区别:

    • 谈话主要适用于对被审查调查人,目的是通过言词交谈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
    • 询问则主要适用于证人,目的是通过言词交谈方式了解有关情况,获取证据材料。
  2. 询问证人的情形:

    • 在谈话处置问题线索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证人提供证言或相关证据的情况,审查调查人员可以依法对证人进行询问。
    • 询问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证言。
  3. 询问证人的要求:

    • 询问前,应当明确告知证人相关的权利义务,确保其了解并同意接受询问。
    • 询问时,应当如实记录证人的证言,并制作询问笔录,由证人和询问人员分别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 询问结束后,应当将询问笔录交证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证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其补充或者更正。

综上所述,在谈话处置问题线索的过程中,如果需要证人提供证言或相关证据,审查调查人员是可以依法对证人进行询问的。这是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而采取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