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规定了国家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具体来说:
一.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
- 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这一方针强调了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求既要有积极的防范措施,又要突出重点,依法进行管理。
-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这一原则体现了保密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开与保密的界限,要求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必须依法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国家保密工作的制度
- 该条还规定了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的建立、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等,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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