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受随和利用职务影响受贿是不是两罪并发-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职务受贿和利用职务影响受贿并非两罪并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构成受贿罪的一罪或数罪。分析如下:

一. 职务受贿与利用职务影响受贿的界定

  1. 职务受贿: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2. 利用职务影响受贿: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二. 两罪并发的判断

  • 在判断职务受贿和利用职务影响受贿是否构成两罪并发时,关键在于分析行为人的受贿行为是否分别基于两个不同的职务行为或职务影响,且这两个行为是否都独立构成了受贿罪。
  • 如果行为人的受贿行为是基于同一个职务行为或职务影响,那么无论其受贿的次数或金额多少,都只能构成受贿罪的一罪。
  • 如果行为人的受贿行为是基于两个不同的职务行为或职务影响,且这两个行为都独立构成了受贿罪,那么才能构成两罪并发。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同时,该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还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的观点:职务受贿和利用职务影响受贿并非必然构成两罪并发,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的受贿行为是基于同一个职务行为或职务影响,那么只能构成受贿罪的一罪;如果行为人的受贿行为是基于两个不同的职务行为或职务影响,且这两个行为都独立构成了受贿罪,那么才能构成两罪并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