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用未备案处罚吗-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医疗纠纷

对于“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用未备案处罚吗”的问题,我的结论是:不能简单地以“未备案”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进行处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这里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二是未经备案擅自执业的(特指诊所)。对于第一种情形,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即诊所未经备案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重要的是要理解,“未经备案”的处罚仅适用于诊所,而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医疗机构。如果一个医疗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那么它就不能开展诊疗活动,此时应依据其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事实进行处罚,而不是依据其未备案的事实。

此外,对于义诊等特殊情况,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义诊组织单位应当按照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内容开展义诊。未经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义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但这里并未规定未经备案的义诊可以视为非法行医或进行罚款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不能简单地以“未备案”为由进行处罚。而应根据其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事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