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开采矿山不能使用一级保护林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关于地下开采矿业权审批涉及林地和草地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以及《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工作的通知》,均明确规定各类矿山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或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这是为了保护林地资源,特别是高级别的保护林地,确保其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利用。
具体来说:
法律法规依据:
政策文件规定:
实践操作:
综上所述,地下开采矿山不能使用一级保护林地,这是由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如果项目确实需要使用林地,应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和审批,并严格遵循相关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