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坐牢一般无法开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以证明当事人在特定时间段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书。如果一个人有犯罪事实且经过了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就会留下犯罪记录,通常不可能再开具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犯罪时如果年龄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其犯罪记录应当被封存。在封存期间,可以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其他情况下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保密。
犯罪记录不在查询范围内:比如查询的时间段未覆盖到个人的犯罪记录,或者仅因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行政拘留等)而留下的记录,并不属于犯罪记录范畴,也可能导致能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工作失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因系统故障、人为失误导致记录不准确,或相关记录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更新、开具机关在审核过程中未能全面准确地获取相关司法信息,仅依据部分资料进行了开具,也可能错误地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在发现后通常会及时纠正并重新出具正确的证明。
如果你发现自己有案底却开出了无犯罪证明,应及时与相关司法机关或开具证明的机构沟通,核实具体原因。如为工作失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应要求相关部门纠正并重新出具正确的证明;如涉及违法违规操作,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反映个人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无犯罪记录的重要文件,对于曾经坐牢的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获得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