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开现金本身并不算偷税漏税。现金发工资只是发工资的一种形式,并不直接等同于偷税漏税。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现金工资时,超过纳税起征点却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就构成了偷税漏税的行为。
具体来说,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但并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那么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查处,并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等),都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劳动者也应关注自己的工资是否依法纳税,如有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总的来说,给员工开现金并不算偷税漏税,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