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噬人鲨头骨又出售是犯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法律分析:
一. 噬人鲨的法律保护地位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濒危野生动物,同时在我国也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捡拾与出售行为的法律性质
捡拾行为:虽然捡拾本身可能不涉及直接的犯罪行为,但捡拾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后,应当立即上交给有关部门,而不是私自占有或出售。
出售行为:将捡拾到的噬人鲨头骨进行出售,则明显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规定。
三. 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具体刑罚的轻重将根据犯罪情节、涉案价值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四. 我的建议
如果您捡到了噬人鲨头骨或其他任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请务必立即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并按照规定进行上交。不要私自占有或出售这些制品,以免触犯法律并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