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0周岁的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主张扶养费。
扶养费的支付并不完全取决于被扶养人的年龄,而是主要取决于扶养人的扶养能力以及被扶养人是否确实需要扶养。具体来说:
扶养人的扶养能力:
- 即使扶养人年满60周岁,如果他/她仍然有固定、稳定的收入,并且这份收入是用于维持家庭生活或扶养特定近亲属的,那么他/她就被认为具有扶养能力。
- 扶养能力的判断并不仅仅基于年龄,而是综合考虑扶养人的经济状况、收入稳定性以及扶养意愿等因素。
被扶养人的需求:
- 被扶养人必须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近亲属(如因病、因残等需要长期扶养)。
- 如果被扶养人虽然年满60周岁,但仍有其他生活来源或劳动能力,那么可能无法主张扶养费。
法律支持: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的。
- 这意味着,扶养费的支付并不是以被扶养人的年龄为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了扶养人的扶养能力和被扶养人的实际需求。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有年满60周岁的扶养人因仍在从事劳动并获取收入,而被法院认定具有扶养能力,其需要扶养的近亲属因此获得了扶养费的支持。
综上所述,满60周岁的当事人,在具备扶养能力且被扶养人确实需要扶养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扶养费的。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