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证券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哪一条明确指出投资者-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2-10 经济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明确指出投资者。具体内容为:

一. 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投资者可以依据有关机关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 依据刑事裁判文书提起诉讼:投资者也可以依据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的刑事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该条规定明确指出了投资者在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和依据。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者在发现自己因虚假陈述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某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因此受到损失,就可以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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