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同借款债权人仅对其中一债务人催款另一个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是否成立-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经济纠纷

两人共同借款,债权人仅对其中一债务人催款,另一个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不成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共同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之间通常承担的是连带债务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借款人追讨全部债务,而每个借款人也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

现在,我们针对用户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 诉讼时效的中断: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向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催款,并且这一催款行为导致了诉讼时效的中断,那么这一中断效力同样适用于其他连带债务人。
  2. 实际案例支持:

    • 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二被告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共同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照约定还款。原告起诉后,其中一名被告承认原告每年均向其索要借款,而另一名被告则主张诉讼时效已过。
    • 法院最终判决认为,由于原告向其中一名被告主张了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这一中断效力同样适用于另一名被告。因此,原告的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两人共同借款时,债权人仅对其中一债务人催款,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效果,另一个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是不成立的。因为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诉讼时效中断效力是相互的,只要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人催款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这一效力就同样适用于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以,在共同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灵活选择向哪个债务人催款,而不必担心因此导致对其他债务人的诉讼时效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