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公积金合法吗-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劳动纠纷

单位不发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类型的单位,在录用职工后都有义务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进一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表明,单位不发公积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没有为你办理住房公积金,你可以首先与单位工会或相关部门协商,要求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如果协商未果,你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的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