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调解书生效就不能起诉了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明确的答复,并结合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解释。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调解书生效后,确实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协议,并经过相关机关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双方都应严格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它对于双方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如果一方是在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如果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涉及到违法的交易、损害了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当事人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对调解书的内容单纯有异议,但不存在上述法定的特殊情形,那么通常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调解书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起诉,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