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实施25年后进行了首次大修。
具体来说,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原有的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为此,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该法自1989年制定以来的首次修改,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大修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受案范围、完善管辖制度、完善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拓宽“民告官”的法律渠道,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行政纠纷的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希望这个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行政诉讼法或者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