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什么时候首次施行-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首次施行的时间是1990年10月1日。以下是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详细介绍:

一、法律颁布与修订历程

  1. 首次颁布:

    • 时间:1989年4月4日
    • 通过机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实施日期:1990年10月1日
  2. 修订情况:

    • 第一次修正:
      • 时间:2014年11月1日
      • 通过机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实施日期:2015年5月1日
      • 修正内容: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 第二次修正:
      • 时间:2017年6月27日
      • 通过机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修正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二、法律依据的主要内容

《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目的、重要原则、受案范围与管辖、审理与判决、行政诉讼参加人、执行与赔偿以及涉外行政诉讼等方面,旨在确保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