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继承的公证书各方当事人是否都有”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法定继承中,公证书并不是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持有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各方当事人必须持有公证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没有异议,且愿意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确认遗产的分配,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会根据继承人的申请,对遗产分配协议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的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公证,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继承人都会持有公证书。通常情况下,公证书会由申请人(即继承人之一或全体继承人共同)保管,而不是由每个继承人分别持有。如果其他继承人需要查看或使用公证书,可以向保管人提出请求。
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遗产进行分配,并出具相应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这份判决书或裁定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的依据。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的公证书并不是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持有的。它取决于继承人之间是否愿意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确认遗产的分配,以及公证的具体办理情况。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