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放贷但每次年利率都没超过36 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吗-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1 刑事辩护

长期放贷但每次年利率都没超过36%,不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具体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才可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其次,对于年利率的问题,该意见也明确规定,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也就是说,如果每次放贷的年利率都没有超过36%,那么这一行为本身在定罪量刑时是不会被考虑的。

然而,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除了年利率这一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放贷的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放贷对象数量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如果这些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因此,长期放贷但每次年利率都没超过36%,并不能直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综合考虑放贷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放贷的数额、频率、对象、后果等多个方面,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构成要件。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