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做出的扣押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侦查机关留存,作为案件材料的一部分;另一份则需要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以保障其知情权和对扣押物品的核对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在扣押物品时,应当制作扣押清单,并注明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详细信息。同时,扣押清单需要由侦查人员、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签名确认。
实践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侦查机关在制作扣押清单后,会将其中的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这样做既是为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确保扣押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 另一份扣押清单则作为案件材料的一部分,由侦查机关留存备查。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这份清单将作为证明扣押行为合法性和扣押物品情况的重要证据。
注意事项:
- 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在收到扣押清单后,应当仔细核对清单上的物品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 如果对扣押行为或者扣押清单上的物品信息有异议,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并寻求法律帮助。
综上所述,现场做出的扣押清单一式两份,分别由侦查机关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留存。这样的做法既保障了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扣押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如果你对此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