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工程给自己配偶公司做,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受贿罪或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受贿罪:如果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此情境下,即将工程给自己配偶的公司做),且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受贿罪是贪污贿赂罪的一种,其本质在于权钱交易,即管理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而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在此情境下,将工程给自己配偶的公司做,就可能属于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工程给自己配偶公司做,可能构成受贿罪或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这两种罪名都是严重的职务犯罪,会对国家利益和职务的廉洁性造成损害。因此,建议国有公司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私利。如果面临类似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