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劳动鉴定(工伤鉴定)时,公司并不需要派人一同前往。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自行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公司派人参与并不是必要条件。职工只需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身份证明等,即可按照程序申请鉴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派人一同前往,也存在一定的好处。一方面,公司人员可以在场协助职工处理一些程序性事务,避免因职工不熟悉流程而耽误时间;另一方面,公司参与能够及时了解鉴定情况,减少后续可能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而产生的沟通成本。
如果公司拒绝派人一同前往,这并不会影响职工正常进行工伤鉴定。职工只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鉴定委员会的要求,就能顺利推进鉴定流程。最终,合法、公正的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工伤待遇的依据。
总的来说,去做劳动鉴定时,公司是否派人陪同并非强制要求,取决于公司的具体安排和职工的意愿。但无论公司是否派人,都不会影响工伤鉴定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