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具体法条内容如下:
一.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此罪名主要针对的是,通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对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造成损害,且达到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例如,某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故意编造并传播关于对方产品质量问题的虚假信息,导致对方销售额大幅下降,声誉受损,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