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约定离职后未发放提成不再发放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提成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也应当依法支付。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提成工资的性质:
- 提成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者基于其劳动成果所获得的报酬。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提成工资。
员工手册约定的合法性:
- 员工手册中的约定,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是无效的。在本案例中,员工手册约定离职后未发放提成不再发放,这一约定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的责任: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提成工资,无论劳动者是否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手册中的约定为由拒绝支付提成工资,那么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员工手册约定离职后未发放提成不再发放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提成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