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其计算基数通常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平均工资指应得工资,一般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含加班工资。这是因为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额外劳动获得的报酬,具有不确定性,和正常工资报酬性质不同。将加班费排除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外,既合理确定了用人单位的补偿责任,避免其承担过重负担,又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因加班费未足额支付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则应包含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是否包含加班费,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