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能因物业打扫卫生不彻底而打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物业费与物业服务内容之间的关系。物业费是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费用,用于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
其次,物业打扫卫生不彻底属于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如果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在打扫卫生方面存在不彻底的情况,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或建议,要求其改进服务质量。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绝支付或要求打折支付物业费的理由。
因为物业服务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除了清洁卫生外,还包括其他多项内容。而且,物业服务的质量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员工的素质、设备的状况等。因此,不能仅凭物业打扫卫生不彻底这一单一因素来评判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质量,更不能因此要求物业费打折。
最后,如果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异议,可以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未经法定程序确认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约行为或服务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
综上所述,物业费不能因物业打扫卫生不彻底而打折。如果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